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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李润芳通讯员/粤医保)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广东省种植牙需求高速增长,种植牙服务量居全国首位。1月2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省21个地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分为3个价区,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500元。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规范整合15项口腔种植服务项目
《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规范整合广东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广东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15个主项目,清理废止原广东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不再使用和重复的15个项目,将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21地市分为3档口腔种植服务基准价区
《通知》强调,全省21个地市分为3个价区,基准价为第二价区最高指导价(允许放宽情形除外),第一价区可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适当上浮5%-20%,第二价区可下浮,第三价区至少下浮5%。各地市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内容,在省划分的价区范围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
单颗种植牙价格不超过4500元
《通知》明确,广东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500元(不含允许放宽情形上浮值),包括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含种植体和牙冠等,并作为第一价区和第二价区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第三价区下浮5%,调控目标定为4300元(不含允许放宽情形上浮值),并按价区制定相应的调控总价。各地市拟定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总价时不得超过相应价区调控总价,三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按照当地医疗服务分级定价机制相应递减。
最高放宽幅度不超过20%
《通知》指出,经济发达、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区可按要求向省医保局申请放宽调控目标,最高放宽幅度不超过20%。属于国家口腔医学中心或口腔种植专业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可向市医保局申请放宽不超过10%;结合专项治理实施情况研究口腔种植成功率高的医疗机构定向放宽情形。放宽调控目标部分主要在种植体植入和牙冠置入两个项目的价格水平上体现,以上两个项目价格包含在最终调控总价范围。
附件:广东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基准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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